视力的顺势疗法处理

近数十年,近视在东南亚地区已成为一种极为普遍的眼疾,亦是香港人最常见的屈光不正问题。



在 1950 年前出生的香港人中约有 30% 患有近视,而在 1950~1980 年间出生的人当中,患有近视的比率则高达 70%。调查亦发现,香港华裔学生不论就读本地或国际学校,均比其他种族的学生较容易患上近视。


而联合国及中国的卫生健康部门在 2018 年不约而同提到,中国的青少年近视人口突破高峰,连国家主席习近平都要求各大部门瞭解,跟进提出解决方法。


香港的青少年患有 500 度以上近视实属常见。其他亚洲地区,例如:新加坡、台湾、南中国地区也有类似情况。最令人忧虑的是,未来 30 年将有超过 80% 成年人口患上近视;



除了矫正近视所带来的开支外,近视引致的潜在眼睛健康问题亦备受公众关注。高度近视容易引致视网膜退化、周边视网膜破裂和青光眼,这些情况可能导致永久视觉受损和失明。



近视的原因是眼球过长,因此,远方景物的焦点会落在视网膜的前面,而非视网膜之上,形成一个模糊的影像,过度的近距离工作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,所以:


阅读及进行精细工作时,眼睛距离书本最少 30 厘米,切勿在光线不足的地方阅读;


当使用屏幕产品 20~30 分钟,应小休 20~30 秒;


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时,眼睛与电脑屏幕保持最少 50 厘米距离,与平板电脑保持最少 40 厘米距离,而与智能电话保持最少 30 厘米距离;


6~12 岁儿童应限制每天花少于 2 小时在电子屏幕产品上作娱乐用途,12~18 岁应避免长时间面对屏幕。



视力的顺势疗法处理:


以印度一份 2017 年于 CCRH 期刊发表的研究来说明一下顺势疗法的观点:


该文献指出:


       “根据对照实验,配带眼镜对减慢近视加深的速度效果只有轻微。在 1.5~3 年内只可减慢 15~50 度。而且此效果只在使用初期有效。”


        “在顺势疗法文献中,有很多不同的体质,都有患近视的倾向,而当中部分是对巩膜及人眼调节有特别相关,所以跟与近距离工作的近视最具相似性。”;



研究结果指出:


在使用顺势疗法之前,这一群 7~16 岁的患者,平均每年近视加深 110 度。在使用顺势疗法处理体质的 2 年间,平均每年近视只加深 27 度,此大幅度的下降在统计学上有明显效果 (P = 0.003)。


  在停止顺势疗法处理后,平均每年近视加深 46 度,而这跟顺势疗法处理期间比较的升幅,未达至统计学上有明显的差异 (P = 0.26)。


  该研究的学者认为,顺势疗法的处理对睫状肌有调整作用,从而改善了对近视的适应性,即使在过度近距离工作期间,也能使影像适当地聚焦在视网膜上,这应该就是近视进展减慢的原因。


  因此,文献最后总结:顺势疗法的处理在控制近视加深方面是有成效的,在停止治疗后也没有显著的加深。



参考文献:


Sathye, Sandeep Sudhakar. "Effect of homoeopathic preparation of Ruta graveolens on the progression of childhood myopia before, during and after cessation of treatment: A retrospective study."Indian Journal of Research in Homoeopathy 11.4 (2017): 249.


Sathye, Sandeep S. "Effect of Homoeopathic Ruta graveolens followed by an Individualized Treatment on Progression of Simple Myopia: A Retrospective Study."





如需了解更多顺势疗法的资讯,可点击以下链接

卓越顺势疗法(广州)健康管理有限公司

https://www.living1994.com/

卓越顺势疗法有限公司

http://living-homeopathy.cn/

香港顺势疗法医学会

http://www.homeopathyhongkong.org/


香港顺势疗法医学会的医学观点,均传承于英国顺势疗法医学会与英国顺势疗法医学院,相关参考文献与观点内容出处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


顺势疗法研究院

https://www.hri-research.org/

英国顺势疗法医学院

http://www.chinahomeopathy.com/

英国顺势疗法医学会

https://www.findahomeopath.org/


本文为健康有益传播,本文部分图片素材来源于网络,我们尊重原创,如有侵权,请联系作者删除,谢谢